出警隊工作制度
1.值班長負責檢查車輛情況及保管隨車的各種物品
2.值班長當班時間內24小時待崗
3.出警隊值班時間段為晚間7:00—次日7:00
4.出警隊晚間值班必須保證兩人值班,值班時間內必須保持電話暢通
5.出警應在3—5分鐘內到達現場,市效出警應在5—8分鐘內達到現場
6.詳細準確記錄出警內容(按警時間、到位時間、店名地址、警情)
7.及時出警,及時向機房報告現場情況
8.夜間值班偏遠用戶應加強巡邏(檢查用戶門窗是否完好)
9.夜間巡邏時間段為:(東西兩區巡邏各自區域)
夏季:1:00—4:00 冬季:12: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