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保安服務公司文件
周保字[2012]第 23 號
簽發人:韓國華
關于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治理活動的通知
公司各部門、押運各大隊、各縣(市)分公司:
根據《周口市轉創辦、周口市公安局聯合開展公務用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治理活動方案》的通知精神,公司要求各單位接此通知后,務必引起高度重視,迅速傳達至每個隊員,按照《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公務車車輛和運鈔車輛管理,嚴禁出現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一經發現,將一查到底嚴肅處理,并追究駕駛人及分管領導的責任。現將有關治理內容通知如下。
一、治理內容
(一)嚴禁各種車輛闖紅燈、闖禁行;
(二)嚴禁亂鳴笛、使用報警器;
(三)嚴禁不按照規定車道行駛、違法超車、違法變道;
(四)嚴禁亂調頭、亂停亂放;
(五)嚴禁故意遮擋號牌、逆向行駛;
(六)嚴禁酒后駕駛;
(七)嚴禁“霸王車”、“特權車”“賭氣車”“情緒車”超速行駛。
二、治理方法
(一)完善車輛管理制度,切實加強車輛和駕駛員管理。
一是要建立車輛例檢制度,保障車輛車況良好,杜絕“駕駛員帶情緒”上車、“帶故障”上路。二是要加強公車管理,完善用車審批調度程序,做好派車記錄,杜絕私自出車現象發生,落實“誰審批,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駕駛,誰負責” 的守法責任制和交通安全責任制。三是建立健全安全文明交通例會制度,要定期對本單位駕駛員進行交通法律法規教育,各部門各大隊要與駕駛員簽訂安全文明行車保證書。四是建立交通違法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做好和查處交通違法等工作。
(二)凡發生交通違法行為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上限處理,對車輛管理的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對多次違反管理規定的單位予以問責。
(三)積極開展行車安全教育,定期召開安全例會,提高駕乘人員素質,達到人人皆知,吃透精神,做行車安全的典范。營造有獎舉報、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各大隊要高度重視,將車輛治理工作納入到“作風轉變暨環境創優”活動之中,并貫徹始終,確保整治活動順利有效開展。
(二)各大隊要加大查處力度和密度,對查處的車輛和個人要一視同仁,一律從嚴、從重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把車輛管理長期納入問責內容,增強法紀觀念和文明行車意識,做到形象教育經常化,行車安全制度化。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四日